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徐笙 向玲

一个声称自己为某公司购买建筑材料,拖欠的货款应该由该公司支付,自己不应该被告。拖欠的货款到底该谁来支付?日前,经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和工商联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涉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理清了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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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2月28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方某多次从某建材部购买建筑材料。截至今年4月,双方对账确认方某尚欠该建材经营部18万余元货款未付。某建材部多次向方某催款,但方某称其实际是为某建设公司购买建筑材料,应由某建设公司支付。多次催款未遂,今年4月,某五金建材部将方某及某建设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武汉市江夏区法院与区工商业联合会特邀调解员迅速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案涉双方迅速完成了证据的交换并明确了争议焦点,法院工作人员在此期间亦向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从双方的合作基础良好、争议焦点明确、案涉金额不大等方面着手,消解双方对抗情绪,缓和矛盾冲突。

5月24日,在法院和工商联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案涉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协议中,某建设公司同意向某五金建材部支付剩余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方某亦同意为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且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承办法官表示,“法院+工商联”多元解纷机制在高效化解涉企纠纷的同时,更是以案件办理为载体为企业提供释法析理和法律宣讲,减少了企业的诉讼成本,以法院“敢为”护航企业“敢干”,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增添司法助力。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