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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一女子驾驶外交号牌车辆违规停车,并叫嚣自己有外交豁免权。经警方初步调查,涉事车辆登记在一国际组名下,女子不仅违规停车、辱骂他人,还涉嫌违法养狗。

6月16日上午,徐某某(男,61岁)与余某(女,58岁,就职于该国际组织)夫妇驱车至该地点,将车停靠在机动车道上,严重影响他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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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善意提醒,女子口出狂言道:懂什么是使馆车吗?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滚蛋!再拍我,就叫警察来。

女子的言行令人愤慨!违反停车管理规定乱停车,拒不挪车还肆意辱骂他人,简直是狂妄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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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女子身份被扒,确实是某国际组织的高官。面对镜头她语气低沉地向大家道歉认错,可是网友们并不买账,反而指责其照着稿子念,毫无诚意。

如今,她因为违规停车被罚款事小,可是违法养狗就有点麻烦了。毕竟,从视频上看,她养的可不是宠物犬,而是一只让人心生恐惧的大狗。

交管部门表示,已对其违规停车作出罚款处罚。至于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的违法行为,由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

这真是人狂没好事啊!她自以为高高在上,把法律不当一回事,这次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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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1、余秘书长的爱犬可能保不住了。

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

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余秘书长的狗狗体高如果超过35公分,如果其没有办理相关许可,爱犬就会面临被没收的命运。此外,公安机关还会对其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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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秘书长当众辱骂他人,应当接受行政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余秘书长不仅不听劝,反而用“滚蛋”这类的粗俗语言辱骂他人,这是对对方人格的极大侮辱和贬损,依法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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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秘书长估计平时嚣张跋扈惯了,所以才会在公共场所肆无忌惮。她似乎疏忽了一点,外交豁免权是在驻在国才能享有的,而且也不能为所欲为。

至于余秘书长当时是在办公还是处理私事,是否涉嫌公车私用等问题,仍然需要相关部门跟进调查。如果存在这种现象,也应一并予以处理较好。

外交豁免权是特权,但更是一种责任。但愿余秘书长能够吸取教训,继续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转发。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