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按照《嵩明县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嵩明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嵩明县招生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嵩明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嵩明县嵩阳街道中心学校2024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嵩阳街道中心学校辖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6个班710人。其中,嵩阳三小6个班270人,上游小学3个班135人,倚伴小学2个班90人,木作小学2个班80人,山脚小学2个班90人,新春邑小学1个班45人。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未缓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对象
户籍属于嵩阳街道中心学校6所小学所属居委会辖区范围内,凡年满六周岁的本地儿童(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在嵩阳街道中心学校6所小学所属居委会辖区范围内,务工居住半年以上的凡年满六周岁外来务工子女;
嵩明县县城区域内,务工居住半年以上的凡年满六周岁外来务工子女。
招生范围
随迁子女报名信息确认点
招生原则
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按每班45人下达。继续实行“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按照各小学划定的村(居)委会、社区进行招生。
招生时间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8月1日— 8月2日到相应的划片区小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符合条件的同时发放《嵩明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通知书》。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8月3日到嵩阳街道中心学校或嵩阳街道辖区内各小学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所需材料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籍信息页、父亲页、母亲页、入学儿童页);
2. 卫生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完结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或者关注“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入学查验打印的预防接种完结证明;
3.缓学证明: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未入学的需要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4. 其它应当具备的入学材料。
非本地户籍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户主和监护人、就学儿童所在页);
居住证明:非嵩明户籍需持有父母及监护人在2024年2月28日前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的暂住登记证明或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租房合同要加盖村委会公章。
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嵩明县城务工的相关证明(经劳动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所在务工社区居委会、村小组出具的土地租赁证明)等其中一种。
卫生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完结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或者关注“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入学查验打印的预防接种完结证明。
缓学证明: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未入学的需要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缓学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均包括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必须是真实有效。
注意事项
(一)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报名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二)为保证登记信息准确,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需如实提供登记信息,如提供虚假材料或重复登记,造成适龄儿童未能按时入学等一切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三)监护人携带智能手机,在报名现场填写学生相关信息,该信息用于学籍申报,务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四)户口簿、住房证明、居住证明查看原件,交复印件;儿童预防完结证明交原件;
(五)如持有残疾证或属于建档立卡户的适龄儿童,请一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
(六)学校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材料,查验合格后进行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招生咨询电话
嵩阳三小0871-67912143
倚伴小学13577195146
木作小学13619651010
山脚小学13678733483
上游小学0871-67954257
新春邑小学13708499257
嵩阳街道中心学校0871-67911194
来源:嵩阳街道中心学校
编辑:李艳娜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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