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干警的努力下,一起涉及38名村民的群体性民生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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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21年,被告杨某某在莲山镇某地租水田种菜,雇请附近3个村的38名村民帮工劳作,并写下欠条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还清村民人工费。但期限到期后,杨某某始终未付清,且对村民的电话不理不睬,无奈之下,2024年4月,38名村民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杨某某给付拖欠工资46870元。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梳理案情,发现该案涉及提供劳务的村民较多,若处理不及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必须慎重办理。为进一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电话杨某某,然而却始终联系不上,致使案件送达及后续审理陷入僵局。为推动案件办理进程,承办法官多次通过上门寻找、短信提醒、添加微信等形式,多方寻找杨某某下落,最终,杨某某迫于压力,主动与法庭联系。

考虑到原告人数较多,若一判了之,无法达到“案结事了”,且会增加双方当事人诉累,6月11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承办法官依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询问解决方案,并从情、理、法多角度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向杨某某释明这笔钱是农民工资,欠款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关系着村民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告知其拖欠劳务费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杨某某资金紧张的难处,是否可以降低合理预期,放宽一定的还款期限,并提出分期付款方案。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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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富川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在履职中积极关注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成事,用心守护“小案件”里的“大民生”,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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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89期】

出品: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供稿:研究室 甘秋莲

编辑:甘秋莲

审核:熊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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