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
江苏省2024年招收
定向培养军士公告
(含女军士10人)
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应当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志愿至少服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定向培养高校2024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我省生源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883人(含女军士10人,详见附件)。
三、招生办法
四、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招收部队应当协助做好专业课教学工作;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1.教学管理
定向培养高校应当单独组建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教学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军事技能训练、基础体能训练和日常管理;招收部队应当指定教学指导机构加强培养跟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加强对有关定向培养高校的指导督促。
2.淘汰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1个月内,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应当指导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
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淘汰后空缺的培养计划,不再组织递补。
3.毕业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
五、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
定向培养军士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
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附:
江苏省2024年定向培养军士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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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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