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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皖北地区发展,将其列为全省统筹区域发展的重点,先后出台四个“10条”以及南北结对合作、集聚区建设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积极争取国家出台集聚区“24条”、城市结对合作帮扶、部省共建基地、中央财政补助等专项支持政策,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多方面持续加大支持力度,着力促进皖北加快发展。

近期,省委省政府立足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推动皖北全面振兴作出重要部署,集中力量推进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绿色食品等皖北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把皖北作为一个整体开展产业协调布局,集中更多政策资源、要素资源向皖北集聚,坚持以产业振兴引领皖北振兴。

目前,皖北四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均已发布实施,分别进行了产业规划布局,明确了发展目标和重点措施,提出加大资金、土地、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政策支持。

为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省有关部门还开展了一系列具体工作,包括建立皖北重点产业集群建设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市县诉求受理台账、加强与央企及省属国企合作等,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开局。

2020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皖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三市九县企业所得税省分成部分,以2018年为基数,连续5年增量全部留给地方使用;对皖北纳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重大科技平台项目,享受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项目同等支持政策;加大皖北新增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倾斜力度;鼓励省股权投资基金设立皖北分支机构或子基金,优先投向总投资超过10亿元的项目或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推进皖北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发展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构建精准的政策支持体系和高效的工作机制,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皖北形成各展所长、错位协同的发展格局,加速皖北振兴步伐。

消息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