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曹吉珣 向玲

说好了退还报名费,却迟迟不退,雷女士将驾校教练冯某、某驾驶员培训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今年5月下旬,经法官调解,某驾驶员培训公司现场退还报名费1万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司法手段护航企业合法经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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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雷女士与某驾驶员培训公司教练冯某签订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合同签订后,教练冯某未提供合同约定的驾考培训服务。双方在派出所调解下达成协议,由冯某在当年12月底向雷女士退还报名费1万元,但其始终未履行协议。2024年4月,雷女士将教练冯某、某驾驶员培训公司告上了武汉市江夏区法院,要求其退还1万元报名费。

基于该案诉争金额不大,事实经过明晰,为保障雷女士合法权益,规范驾校及教练经营行为,承办法官主动加大调解力度,当庭向某驾驶员培训公司释法说理,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某驾驶员培训公司认识到自身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以及给学员造成的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退还报名费1万元。

驾驶培训是群众获取机动车驾驶资格的必经程序,驾驶员培训企业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民事活动原则,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武汉市江夏区法院金口法庭坚持“小案不小办”,通过当庭调解,积极为当事人纾困解难,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同时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以案释法提供司法服务护航涉案企业健康发展。金口法庭将继续立足司法本职,积极运用多元调解方式实现当事人双赢、多赢、共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