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全面加强金湖县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县市场监管局清醒认识当前燃气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压紧压实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切实把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职责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一是明职责、勇担当,争做燃气安全“排头兵”。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贯彻上级有关燃气安全工作要求,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抽调精干执法力量,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抓好燃气储存、气瓶充装等环节安全生产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从源头消除风险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抓源头、查隐患,筑牢燃气安全“防护墙”。以燃气具专卖店、五金店等燃气具及配件产品经营场所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燃气灶具产品检验合格证、3C强制性标志、熄火保护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可调节,燃气连接软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共检查燃气具经营单位89 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立案查处1件,已结案1件,对7711只气瓶进行了注销,完成34203只气瓶照片档案。

三是广宣传、强震慑,注入燃气安全“清醒剂”。召开事故隐患等级宣贯会,通过深入浅出地讲解和案例分析,告诫餐饮单位负责人坚决杜绝使用超检验期的液化气钢瓶和报废钢瓶,发现气瓶存在风险要立即停止使用,不得私自对气瓶及其附件进行维修、拆卸等,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做到“用气不离人、离人不用气”,切实提高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和遇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采取多种措施,将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真正做到检查“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事故“零发生”、安全“零距离”,以实际行动维护县域环境安全稳定。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