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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涉环境违法行为,安徽省庐江县金斧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金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云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宿州市守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分别被给予行政处罚,罚款合计约40万元。详情如下:

01

近日,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因涉环境违法行为安徽省庐江县金斧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2万元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为皖合环罚〔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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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对安徽省庐江县金斧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打磨车间中的封边机正在作业,配套建设的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开启

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决定对安徽省庐江县金斧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2万元,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02

6月18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涉环境违法行为,芜湖金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罚款5.06万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马环(含)罚〔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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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芜湖金曹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加工站内空地处露天堆存有大量洞渣石料及加工后的石子、石粉等物料(堆存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堆存时间约1个月),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03

6月18日,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马鞍山市云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擅自倾倒、填埋固体废弃物,被罚款131916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马环(含)罚〔202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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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马鞍山市云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南侧厂区内外擅自倾倒、填埋有大量铸造废砂等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导致部分固体废物已流失排入地表外环境。

04

6月18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2022年、2023年污染物超过年核定排放总量,宿州市守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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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宿州市守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环评文件核定年污染物排放总量氮氧化物为9.71吨/年,二氧化硫为12.51吨/年,烟粉尘为 5.09 吨/年。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调阅在线监测数据发现,该公司2022年氨氧化物年排放量总量为9.97715吨,超年总排放量0.26715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21.05986吨,超年排放总量8.54986吨;2023年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总量为15.41668吨,超年总排放量5.70668吨,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为22.0894吨,超年总排放量9.5794吨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认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并依照《安徽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中《通用裁量表》,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2022年、2023年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处罚款25.3万元和19.9万元。

宿州市守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经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公司2022、2023年超总量的环境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分别减少处罚金额15.3万元和9.9万元。

综上,决定对宿州市守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仇鹤丹 责编 | 曾佳佳 审核 | 王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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