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又火了,在网传的一段视频中,两个穿着光鲜亮丽的工作人员在一个车前,然而车并没有停止前行,而是怠速缓缓行驶。

这两位工作人员为了要停车费,坚决不退,其中一个更是趴在车上。

随后网上有声音称:这个开车的人是一个公职人员,不仅不交物业费,而且还开着车顶物业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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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视频,我就有点奇怪了。要知道公职人员最不愿意出这种风头,除了年纪活到人类的好朋友身上的某大妈在大街上发癫说自己有“豁免权”,一般公职人员都不会为了这种事情出风头。

事出反常必有妖,尤其对方是物业公司。

要是您买了房子,您就知道物业这个单位,确实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单位。自己买的房子,要缴纳各种管理费用不稀奇,关键这个费用自己还没有议价权。

说涨价就涨价,涨价了也就算了,有的工作还越做越差。

甚至于业主们买了小区的房子,对收了自己的钱但是不办事的物业不满意,想要换的时候,物业死皮赖脸不走,有的还会跟业主发生冲突。

随着事情进一步查明,果然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冲突,业委会在上一个月已经要求物业退场,但是大家都知道,物业肯定不愿意。所以双方才爆发的冲突。

我这里倒不是说这个公职人员做得对。

事实上,随后这个人也道歉了,因为很多人打电话到他们单位投诉,甚至往上级部门投诉,所以这个人也表达了一人做事一人当,跟单位无关的意思。

那么到底跟单位有没有关系呢?这个男的被证实是在当地信访局上班的。所以实际上这个事情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物降一物。

业主和物业之间,本来就是提供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业主交钱,享受物业的服务。前几年大家都着急买房,对物业不是很在乎,又是新房子,需要保养的地方不多,所以矛盾不是很突出。

这两年房地产不太景气,物业公司的生意自然也没有扩展的趋势,然而习惯了赚钱的日子,小区又没有变多,物业只有降低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提高费用两条路来走。

买到房子的人就不干了,自己的小区,自己打理一下,成本还低,为什么还要专门一个物业公司来管理?

可是问题是,物业公司往往背后关系复杂,想要拿到一个小区的物业,不仅仅是服务质量好,而是要有足够可靠的关系,不然这小区的物业费是现成的流水,怎么会平白无故到你手上?

所以在绝大部分业主和物业的冲突当中,吃亏的都是业主。

大部分业主既然房子都买在了这里,肯定也不愿意和物业拼个鱼死网破。

只有什么人不怕?只有如这位司机这种人,才不怕物业。

别说拖着走几百米了,就是开车开到单位,恐怕物业也不会有太大的意见。

这叫什么?这才叫一物降一物

毕竟物业公司强大的是物业公司的老板,手下两个收费的,真的把这个信访局的员工没有太多的办法。

你要问我偏向哪边,说实在的,如果我是这个小区的业主,我庆幸我们小区有这么硬的业主,可能以后跟着会沾点光。

如果我是物业,我就要看看能不能找找关系把这个人摆平了。

可惜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我只希望大家有合同能按合同办事,没合同能找个律师上诉。趴在公职人员车上要停车费这种事情,既危险又影响不好,下次建议找个没摄像头的地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