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总台记者周益帆 杨松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023年5月,有不少观众投诉,花费几百元甚至上千元购买的某明星上海演唱会门票,实际演出时,现场视线被遮挡、音响效果也差,“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演唱会,让观众的体验感大打折扣。此后的沟通中,因不满主办方给出的调解方案,李某等9名消费者将主办方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主张“退一赔三”。

2023年11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人民法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昨天(6月20日)上午,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定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就判决结果,各方持怎样的态度?此案能为演唱会行业的消费争议带来多少启示?

昨天(6月20日)上午,演唱会“柱子票”一案一审宣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结合双方当事人诉辩称意见及在案证据,经审理认为:被告方的行为未构成欺诈,但属于瑕疵履行,构成违约。判令被告以阶梯式退票比例按单张票价420元、650元、910元的标准退还原告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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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会“柱子票”一案一审宣判(图片来源:上海闵行法院)

法院表示,关于被告未及时告知原告履行中的瑕疵是否构成欺诈的争议,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的认识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本案中,从原告的举证角度来看,难以达到上述证明标准,现有证据不足以排除所有合理怀疑,不足以认定被告构成欺诈。关于被告是否构成违约及承担何种违约责任的争议,法院认为,原告的观看视线受到承重柱的明显遮挡,该遮挡情况显然已经超出原告可预见的范围,导致观看体验未达到普通观众的一般心理预期。

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每个观众的主观感受不同,“柱子票”的影响大小无法准确判断。但法庭认为,可以确定的是,相较于外场票的观众,内场票的观众对于演唱会的期待值,尤其是对观看的体验期待值更高,对于瑕疵履行的容忍义务更低。原告代理律师张玉霞昨天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以原告票价699元、999元、1299元来计算,退还票款比例分别达到了约60%、65%和70%。

张玉霞说:“阶梯式的方案在诉讼中间也出现过,在法官的组织之下,根据阶梯式,从30%、40%、50%最高票价的退赔金额是达到50%的调解方案。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他们更想要的是一个说法,对方一直不认可自己在整个演唱会的主办过程中是有瑕疵或者是有过错的。法院认为对方的行为构成违约,但不构成根本违约。因为毕竟这场演唱会你还是参与了,并且它是视听的效果,不仅仅是视还有听,但是履约过程中间是瑕疵履约,所以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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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全程几乎看不到歌手(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2023年4月,原告李某等9人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购买了某歌手上海演唱会的门票。一个月后,5月20日、21日的演唱会上,不少消费者入场后,发现自己所在位置的视线受舞台承重柱不同程度遮挡,严重影响观看体验。

消费者姜涛(化名)说:“它是四面台,四面有四根柱子,四个角辐射角度出去的,全部是受影响的。”

几百名现场观众加入维权群,希望主办方能够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的调解下,主办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给出了补偿200元心意金的方案,但消费者们并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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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消保委曾发布支持诉讼项目书(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此后,9名消费者将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诉至法庭。上海市消保委曾就此案出具了一份支持诉讼项目书。2023年11月,案件一审开庭,双方围绕“主办方是否应提前告知‘柱子票’的存在及这些位置是否影响演唱会体验”等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调查及辩论。

原告方认为,被告未提前告知其售卖的座位存在视线被遮挡的严重瑕疵,对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提出三项诉求。

消费者李微笑(化名)说:“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演唱会门票款项,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在庭审中,被告方辩称,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证据并不能证明他的视线被遮挡严重到影响他观赏演出,原告既没有在现场提出异议,也没有中途退场,而是已经选择完整观看了演出,享受了所有的演出服务,那么案涉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就一审判决结果,参与此次诉讼的消费者李微笑认为,相比于此前主办方提出的200元心意金方案,大家认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李微笑说:“从时间成本或者说从我们维权的角度来讲,这个过程也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我们其实没有真正把‘退一赔三’放在自己预期的位置当中,但是我们都觉得侵害消费者的成本太低了,至少说需要主办方能够重视起来。”

原告代理律师张玉霞认为,尽管判决还未正式生效,但这一判决对同类消费纠纷的解决有指引意义——在该演唱会纠纷发生后,随后的多场演唱会在售票时对有视线遮挡的座位均进行了说明。

张玉霞说:“因为现在一审判决是不是最终生效,目前还不能够确定,还在上诉期内,但是我觉得整个诉讼本身就很有意义。因为之前(上海)市消保委有一个函,是希望通过个案来确定这类型的类案中,对于这些行为的认定——他们是不是构成违约以及这样的行为事先没有告知是否会被认定为欺诈,希望通过这样的案例能够把这些事实认定下来。如果能够形成一定的行业指引,我们就更有可能把这些纠纷矛盾放在前期解决掉。”

被告方上海魔方泛文化演艺有限公司方面则表示,考虑到该案可能成为行业规范的参照,目前是否上诉还未有定论。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方面表示,除了演唱会“柱子票”的纠纷,2023年全年,消保委方面收到了超过一万件的围绕着演唱会消费而来的投诉。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通过诉讼的形式,找到消费者与主办方之间的平衡,进而形成演唱会领域消费争议的解决指引,是未来解决争端的关键所在。

唐健盛说:“关于演唱会的消费者投诉,跟相关的消费纠纷数量也是急剧增长,特别是像柱子票、音响票,以及演唱会实名制以后高额的退票手续费等问题。在演唱会这种新兴的消费里面,很多的规则是缺失的。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跟经营者的利益平衡点就找不到,我们需要更加具体的规则。因此上海消保委就支持了演唱会方面的很多件典型案例的诉讼,我们会委托我们的公益律师,诉求是根据消费者他们自己的诉求提的,但是我们希望能够通过法院的判决,为市场找到一个规则,我们上海消保委接下来也会依据相关的裁判文书,结合业内跟法律专家的观点,准备在今年尝试推出演唱会领域消费争议的解决指引,我们希望这个指引第一能够保护好消费者权益,第二,在这个领域当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平衡点能够把它写出来,我想相关的消费争议就会少很多,整个行业也会更加健康规范地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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