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永蓝服装厂因未对安全设备(灭火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被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10000元)的处罚。

根据公告内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永蓝服装厂(经营者:赖日明)未对安全设备(灭火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永蓝服装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的违规行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永蓝服装厂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10000元)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永蓝服装厂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101MA5ACLX59E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赖日明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番-12〕应急罚〔2024〕49号违法行为类型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事实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永蓝服装厂(经营者:赖日明)未对安全设备(灭火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19处罚机关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