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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上午,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举办住房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大讲堂(第二期)。围绕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题,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苌晶作《坚持“三注重”“三强化”,构建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与行政执法“泰安模式”》的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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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注重”,健全住房公积金纠纷调解新机制。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实行调解优先。将纠纷调解程序列于执法立案之前,制定出台了《泰安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明确案件受理后,可优先采取调解方式,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再转入行政执法程序。通过调解,为单位和职工创造“缓冲地带”,搭建单位和职工的沟通桥梁,建立“职工—中心—单位”三方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沟通渠道,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又保障了缴存单位发展环境。二是注重案情研判,及时化解投诉。建立案情分析会制度,定期召集各分支机构和中心法律顾问召开案情分析会,根据需要邀请法律专家和相关部门共同研判分析,“一案一策”研讨案情处置方案,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三是注重案件处置,实现“接诉即办”。在投诉协调机制中引入了“接诉即办”原则,在接收到职工的投诉后,快速响应,高效处理,及时反馈,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坚持定期复盘,持续改进工作,消除矛盾隐患。

坚持“三强化”,探索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新路径。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实现协调联动。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与社保、医保等部门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形成监管合力。坚持数据赋能,先后与市场监管、社保、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比对企业参保人数、职工缴费基数等信息,及时发现单位存在的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的行为,增强了公积金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强化法治引领,优化执法环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借助媒体平台宣传的同时,采取进企业、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将行政执法与案例宣教相结合,通过以案普法、以案促缴,运用典型案例帮助缴存单位和职工深化对公积金的认识,提高单位建缴公积金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制定合理可行的公积金缴存调整方案,依法享受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等惠企政策,帮助企业和职工渡过了难关,为开展联合执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巩固执法成效。及时总结,完善执法工作措施,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归集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包括行政执法在内的一揽子归集扩面政策举措。举一反三,消除同类隐性风险,在帮助职工和企业化解纠纷个案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全面排查同类型、同行业共性问题,有效化解潜在纠纷。善借外力,积极争取部门支持,将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列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将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记录。以案释法,助力提高执法水平,编制《住房公积金案例汇编》,帮助执法人员更好理解和应用相关政策法规,提高执法精准度,提升办案水平。

下步工作中,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实践,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打造更多住房公积金执法“泰安经验”,切实保障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