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美指控宁德时代强迫劳动,宁德说你污蔑,我们不针对外国工人,然后宣布实行896。
老美口中的强迫劳动,是不是和我们理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啊,就不是我们认为的拿着鞭子,像奴隶主强迫奴隶劳动那样。
现在很多大厂都喜欢玩一套奋斗者协议、奋斗100天等这样的套路,目的就是让员工能够无偿加班,还被冠上一切加班行为纯属自愿,绝无强制之意。
然后不加班就得请假,请假制度还及其严苛,加班时长不够,还得被绩效考核,总之一句话,不加班就是没有进取心,不加班就是不奋斗者,不加班就不是我兄弟。
宁德时代最近也遇到这样的问题,一面强烈抗议老美对其强迫劳动的指控,称其为没有证据,纯属捏造。
另一方面有发通知要奋斗100天,要求JG7级以上的员工自愿加班,公司实行896制度:早上8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共“奋斗”100天。
通知还特别强调,外籍员工,不做强制要求,什么意思,言外之意,不就是本土员工是强制要求吗。
对于加班,所有打工人都不喜欢,但是很多人表示:只要给加班费,加多少班都可以。
其实,我觉得这个想法是非常有问题的,超过劳动法规定时间的加班就是违法的,违法就是违法的,不论是否给了钱,都是违法的。
而且,越是普遍有这样的想法,越是不可能拿到加班费。因为公司除了可以通过加班费来请你加班外,还可以通过减少奖金来逼你加班。
只有所有打工人都反感加班,不论其是否给加班费,都反对加班,只有这样,才可能会倒逼企业去做出改变。
但是目前看来,这样的局面还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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