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发布了关于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解散的批复。

批复显示,鉴于鄂尔多斯银行收购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同意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因被收购而解散,该行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鄂尔多斯银行依法承继。

内蒙古监管局表示,正蓝旗汇泽村镇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解散相关事宜。自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立即停止行使职权,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锡林郭勒监管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解散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公开资料显示,鄂尔多斯银行前身是鄂尔多斯城市信用社,2007年9月3日挂牌成立了鄂尔多斯市商业银行,2010年1月27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鄂尔多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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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