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21日发布惩治“台独”22项法令,其中明确列出了施行方式,且最重可判处死刑。被列入第二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叫嚣称,“所有人都要置身死于度外”,“中国法律能够及于台湾吗?”他还吹哨壮胆,批评大陆只是“装腔作势”,引起台湾更大反弹,要求大陆“不要恐吓台湾”,因为“一点用处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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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柯建铭也承认,大陆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大陆“不怕你知道,要你知道,要你怕、要你投降”。对于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是否担心成为第一波祭旗对象,柯建铭扬言“敌人的攻击是我身上的勋章”,“一点用处都没有,民进党会怕这个吗?台湾人民会怕这个吗?”

自2021年5月至今,大陆公布两批“台独”顽固分子清单,共10人,包括首批3人:吴钊燮(现任“国安会”秘书长)、苏贞昌(前行政机构负责人)、游锡堃(前立法机构负责人);第二批7人:萧美琴(现任台湾地区副领导人)、顾立雄(现任台“防长”)、蔡其昌(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民进党团总召)、林飞帆(现任“国安会”副秘书长)、陈椒华(时代力量前“立委”)、王定宇(民进党“立委”)。台媒昨天就指出,这10人最危险,都很可能成为“被审判”对象。

按照大陆发布的新规,对犯分裂国家罪危害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追诉期是20年,对首要分子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依柯建铭此番言论,此人顽固不化,危险特别严重,可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