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了7838万元,被判16年半

法官:莫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日前,永嘉法院开庭审理了多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超7838万元,该案被告人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72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厉某高中辍学后无固定职业,平日做代购生意赚点小钱,却将自己包装成“做大生意”之人,并用伪造的人设蒙骗了亲戚、结交了朋友。2017年至2020年间,厉某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以化妆品代购项目需要采购资金为由,承诺高额投资分红,通过亲戚、朋友及其他人员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投资信息,向16名不特定人员公开吸收资金共计2200余万元以上。

过高的分红、经营不善及其他意外因素下,厉某的资金缺口逐渐扩大。2020年2月开始,该化妆品代购项目资金周转出现亏空,在上述金额未完全偿还的情况下,厉某明知无法继续盈利,仍虚构化妆品代购项目的经营前景,以需要投资本金为由,承诺给予高额投资分红,公开宣传投资信息向25名不特定对象骗取集资款达5300余万元以上。

2021年至2023年,在明知资金出现亏空无法归还的情况下,为偿还债务及个人消费,厉某虚构了可以代购奢侈品、化妆品、医药物资的事实,并谎称货物被扣押需要缴纳保证金,又骗取多名被害人338余万元。

去年11月7日,厉某主动到永嘉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厉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已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应予数罪并罚。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罚,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返还相应被害人。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较早进入社会、法律意识淡薄,不满足于小本诚信经营而以非法、欺骗的方式募集资金,最终落入法网。近百名被害者也是轻信了“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最终造成自身财产损失。

本月是全国第12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非法集资危害多,轻则权益受损,重则家破人亡。为了自身权益和社会金融安全,请大家摒弃投机心理,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他人高利、返现、中奖等诱惑,避免陷入困境甚至构成金融犯罪。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情况出现,可以向金融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举报。

[此文来源:浙江法治报 作者: 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永法,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