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是“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大连全域禁飞的第一天,大连公安提示:请飞行爱好者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大连公安将在大连全域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于在临时管控期间违规升放“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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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4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明确要求2024年6月23日12时起至6月27日24时止,大连市行政区域全境,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大型活动的电视转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据了解,此前已有多人因违反“禁飞通告”在临时管控期间升放无人机受到处罚。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违反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条例规定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监护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违反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