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在业务运营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80万元。

具体而言,该行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后,整改措施未能及时有效执行,显示出对监管要求的忽视。同时,在关联交易贷款资金管理上,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存在违规操作。此外,该行在同业投资业务管理方面不审慎,信贷资产非洁净出表,进一步暴露了其在业务风险管控方面的不足。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重庆监管局依法对重庆富民银行处以罚款180万元,并对涉事的两名高管进行了处罚。时任重庆富民银行监事长的兰克俭因未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被给予警告处分。时任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的杨宜兴,因对同业投资业务管理不审慎负有直接责任,不仅受到警告处分,还被罚款5万元。

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