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西南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因虚列业务宣传费套取费用的违规行为,被处以19万元的罚款。

同时,时任永诚财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刘洪宇,因对虚列业务宣传费套取费用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此次处罚再次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财务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虚列费用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客户的利益。因此,监管部门对永诚财险黔西南中心支公司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是必要的,也是及时的。

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