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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吉林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吉林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教联〔2019〕78号),其中第二章第5条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2021年5月,中办、国办出台了《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要求“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同年,《吉林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毓德学校项目建设目前处于停滞状态。因政策规定禁止企业开办学校,关于此地块能否改为中学用地问题,国元公司将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此土地用途做出规划调整后,进行妥善处置。

消息来源:吉林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