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吉安市青原区鹏通物流有限公司因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吉安市交通运输局罚款0.85万元。
据公告内容,吉安市青原区鹏通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一条,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至于处罚内容,是对赣DJ7220的罚款8500元。
吉安市青原区鹏通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七十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第三章序号82,构成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违规行为。对此,吉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吉交综执罚(2024)0102029号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0.85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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