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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丽江市司法行政系统立足法律服务职能,瞄准未成年人这一社会特殊群体,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工作模式,全方位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防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日前,丽江市司法局以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联合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走进拉市镇美泉完小开展“利剑护蕾 净土防护”法治宣传进校园主题活动。

普法志愿者通过精心设计互动环节,通过对校园内会遇到的各种校园欺凌问题进行情景模拟,就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与师生们进行普法问答,增加普法趣味性,增强普法效果的同时,也为孩子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礼物。

丽江市全面推进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贯彻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适时深入学校开展“互动式”“沉浸式”精准普法,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禁止“黄赌毒”、防范欺凌、性侵猥亵、电信网络诈骗等的法治教育。同时持续加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与教体部门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100%配备。

丽江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延伸职能,开拓创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发展。为让未成年人畅享便捷服务,构建覆盖城乡的法律服务网络,形成以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全面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圈。

丽江市加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保护力度,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申请手续,实行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压缩办事时限,实施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四优先”服务,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

丽江市把未成年服刑人员列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对象之一,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全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不断提高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改造质量,推动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本报记者 姜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