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交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6月23日晚,吕梁交城交警大队部署开展“猎音”专项行动,组织精干警力持续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飙车竞驶、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

案例一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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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21时10分,吕梁交城交警大队执勤民辅警在天宁镇新开路双禧城小区西门段执勤时,一辆高赛越野摩托车因排气管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引起了交警的注意。执勤民辅警随即将其拦下,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交警发现该摩托车排气管经过非法改装,当要求驾驶人白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白某某未能出示机动车驾案例三驶证,经查实,白某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白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且非法改装“响管”摩托车,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警依法扣留违法车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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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23时10分,接群众举报称,交城县泽泰御景湾小区东门段有摩托车“飙车炸街”,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不断,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接警后,吕梁交城交警大队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排查。23时22分,交警在泽泰御景湾小区东门段一所台球厅门口查获了“飙车炸街”的无牌无证摩托车及相关人员。经查实,吕某某等三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在该路段超速行驶,不仅扰民,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随即,交警通知三名未成年的监护人到该大队,告知其“飙车炸街”的危害性,并要求其监护人加强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三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作出相应处罚,并暂扣违法车辆。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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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23时31分,吕梁交城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在北环路有人驾驶改装的摩托车,尾气声音比较大,存在扰民行为。接到举报后,在附近路段执勤的交警迅速行动,根据群众举报的位置和车型对该摩托车及驾驶人进行拦截排查。23时45分,该摩托车驾驶人被执勤交警找到。驾驶人常某某表示,自己还是未成年人,年少无知,懊悔不已。不仅购买非法改装尾气排气筒的摩托车,还无牌无证。该摩托车是自己找朋友买的二手车,没想到刚试车就与执勤交警来了个“偶遇”。交警对该摩托车依法进行查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常某某依法进行处罚。

吕梁市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案例一

案例一

5月10日,交口交警大队桃红坡中队联合兴县大队开展酒醉驾易肇事肇祸第一次异地用警集中整治行动。下午14时55分许,中队民警在双池镇欣荣街定点检查,一辆白色大众桑塔纳轿车迎面驶来,被兴县大队交警拦截进行酒精检测及安全检查,发现李某车内酒味浓烈,中队民警立即上前用酒精测试棒检测,酒精测试棒红灯闪烁且振动,提示饮酒,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检测,检测结果为85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后带李某到交口县宏康医院抽血并委托平遥司法鉴定中心为其鉴定血液酒精,鉴定结果为95mg/100ml,属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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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案例二

5月15日,中队民警采用错时查车的方式在辖区开展集中行动,15时45分,中队民警巡逻至开发街与兴荣街交叉口,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安全检查,王某驾驶摩托车未悬挂号牌,对王某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发现,王某无证驾驶,随及对王某进行酒精检测,提示饮酒,立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王某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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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案例一

案例一

2024年6月13日8时许,方山县交警大队农村执法分队民警在国道209线方山县城外环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时,樊某驾驶号牌为晋A****8的红色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驶来,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时,显示结果为77.5mg/100ml;经查:樊某,准驾车型A2,所驾驶机动车使用性质为货运,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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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樊某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车,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樊某将面临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15日拘留、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案例二

6月17日,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村执法分队在方山县城外环路开展酒驾夜查专项行动。7时33分许,一辆晋JY***3白色奇瑞牌小型普通客车驶入临时执勤点接受例行检查时,闻到该车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怀疑驾驶人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对驾驶人王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8.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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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进一步核查时发现,王某曾在2022年6月13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方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过行政处罚,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王某二次酒驾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助编:张晓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