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联合辖区派出所开展人员信息核查专项行动时,发现辖区一业主未履行自主申报责任,社区民警对其开展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1000元。

6月18日,西乡街道固戍社区网格员与社区民警在固戍社区下围园新村核查时发现,辖区一栋出租屋有2名承租人未按规定主动申报居住人员信息。

据了解,网格员此前多次向该出租屋业主罗某了解楼栋居住人员变动情况,但罗某均不配合网格员工作,拒不主动申报楼栋居住人员信息。此外,经检查,该出租屋还存在灭火器过期、不配合烟感报警器安装等消防隐患。罗某未能履行出租屋安全管理责任,经网格员数次上门宣传教育,均拒不整改。

经过前期调查取证,6月22日,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社区民警对罗某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未履行自主申报义务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

文|朱文庆 黄志伟 彭赐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