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严厉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

赣州警方坚持

依法严惩、重拳打击

网络造谣、传谣和网络暴力行为

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严打网络谣言

近日

信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发现信丰一网民在抖音平台上

发布了一段视频

并配文“每天回家看到纸钱”

网安大队立即联合西牛派出所

对视频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

欧阳某自导自演在小区内撒纸钱

并拍摄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

引起大量网民关注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行为已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目前,欧阳某已被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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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网络暴力

近日

信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

发现居民康某因“某猫”事件舆论引导

通过支付宝转账留言的方式

辱骂“某猫”事件当事人

民警立即对此事开展调查

经核实调查

康某的行为已构成发送信息实施

网络侮辱、诽谤等网络暴力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警方对康某进行依法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赣州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互联网上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

对他人进行谩骂侮辱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

来源:信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