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宁都警方成功移送起诉了一个
贩卖、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的
犯罪团伙
2023年10月份
宁都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
在工作中
查获三名吸食“上头”电子烟
(含依托咪酯成分)违法人员
三人分别供述
其通过购买并吸食毒品
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违法犯罪事实
宁都公安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循线追踪
成功锁定李某和其女友边某涉嫌贩卖
“上头”电子烟(含依托咪酯成分)
![](http://dingyue.ws.126.net/2024/0629/a00fc076j00sfuaw7002ed200u000mig00u000mi.jpg)
经过信息研判
民警锁定了贩毒人员李某的行踪
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指导下
10月27日
办案民警在宁都、章贡等地
成功抓获了涉嫌贩卖毒品的李某等4人
当场缴获成品烟弹(含依托咪酯)61个
民警顺藤摸瓜
通过进一步侦查
扩线追踪
先后抓获20多名涉案人员
![](http://dingyue.ws.126.net/2024/0629/521123ccj00sfuaw7002kd200u000mig00u000mi.jpg)
经查,2023年10月份
李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合伙
多次驾驶车辆前往
广东省阳江市、韶关市
购买“上头”电子烟(含依托咪酯成分)
以此销售非法获利
到案后
李某和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近日,法院已开庭审理
李某和边某涉嫌贩卖毒品案
将择日进行宣判
![](http://dingyue.ws.126.net/2024/0629/bab4b628j00sfuaw8000ld200dw00dtg00dw00dt.jpg)
2023年9月11日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
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将依托咪酯等品种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从2023年10月1日起
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依托咪酯
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吸食依托咪酯=吸毒
警方提醒
吸食依托咪酯的危害不亚于毒品,且极易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对任何形式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
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注意防范,千万不要贪图一时“刺激”、“上头”,尝试吸食“上头电子烟”,对发现有吸食、贩卖“上头电子烟”线索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http://dingyue.ws.126.net/2024/0629/2de87043j00sfuaw8009dd200ic00cug004a002z.jpg)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毒成瘾的,将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或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来源:宁都公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