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奉公 恪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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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对复议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深入、准确贯彻落实新法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金山区行政复议局探索“复议+”模式,通过“复议+调解+和解”,凝聚起化解纠纷的强大合力,推动多起疑难复杂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近期,金山区行政复议局深化“复议+”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认定类行政争议,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01

深化开门复议,把准争议缘起

本案中,陈某系某物流公司驾驶员,在卸货时因案外人操作不当被货物砸伤,区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后,公司不服,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区行政复议局多次听取三方意见,了解到本案表面上看是一起行政争议,但本质上是公司与第三人陈某间的民事争议。办案人员拓宽工作思路,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民事争议化解范围,多次征询公司与第三人陈某的民事调解意愿,为本案争议化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02

深化穿透复议,打通争议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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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复议局仔细研究案情,找到本案中存在缺乏平台和缺乏基准两大争议化解堵点。针对缺乏基准的问题,会同区人社局研究对策,首次探索在复议期间进行劳动能力“先行鉴定”,提前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有效减少了调解基准金额争议,平衡了双方诉求;针对缺乏平台的问题,办案人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现场接待,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创造调解机会。

03

深化能动复议,实现争议一揽子解决

为防止程序空转,区行政复议局积极整合各方资源,第一时间与区行政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沟通,区联调中心立足近期工伤复议应诉案件多发态势,针对本案争议,召开工作研判会议,研商综合化解方案;区人民调解中心指派2名在劳动争议领域调解经验丰富的“老法师”主持本案调解工作,2名老师提前研判案情、商量调解对策,并现场指导当事人填写调解申请书,仅经过1小时的调解工作,公司与陈某就顺利达成合意,双方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公司当场支付部分赔偿款并向区行政复议局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本案涉及的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得到一揽子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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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金山区行政复议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新要求,加快在工伤认定领域探索富有金山特色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路径,为全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提供新思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