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4〕63号)要求,泰安市开展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7月24日上午9: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

建设大厦4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4日(节假日除外)

四、参加人员

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的委托人可申请参加听证会。

五、听证会代表的选取办法

1、申请人应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书。

2、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地点: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1403室

2、联系人:杨丽 联系电话:0538-8297928

特此公告。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4日

来源: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