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浙江海事局向宁波舟山港7名引航员颁发了全国首批全港型引航员适任证书,这将有效解决宁波舟山港“一船两引”问题。

自宁波舟山港合并重组以来,因行政区划、原跨港机构设置等原因,“一船两引”问题逐渐显现。因宁波舟山港原设有宁波和舟山两个引航站,引航范围按照行政区划各有分区,不能为航行靠泊宁波舟山港的船舶提供同一引航员全港域引航的服务。这一问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船舶航行安全、港口运行效率和对外开放国际形象。为推动解决该问题,浙江海事局以全港引航资质为切口,启动全港型引航员培养工作,通过打破资质壁垒和证书限制,进一步整合引航人才资源,为实质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深度融合打开局面。

  图为引航员在参加宁波舟山港全港型引航员理论考试。(浙江海事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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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引航员在参加宁波舟山港全港型引航员理论考试。(浙江海事局供图)

今年3月,在充分调研宁波舟山港整体发展规划及引航需求的基础上,浙江海事局正式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提请开展宁波舟山港全港型引航员培养试点。对此,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给予积极支持,批复同意开展试点。获批后,浙江海事局第一时间出台有关制度文件,明确培训、见习、考试、发证工作流程及规范要求,指导宁波、舟山引航站制定、实施配套培养方案,启动首批全港型引航员培养计划,并同步完成实操设施及考场场地的建设配备。

浙江海事局船员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让引航员在原有资历基础上能真正具备扩大引航范围的资质,从培训到最后发证有着完整的考核程序,其中还必须有3个月的见习经历。6月27日,7名引航员经3个月见习培训后顺利通过全港型引航员考试评估,于28日获发证书,即日起具备宁波舟山港全港引航资格。(记者魏一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