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违反了《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近日,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本报注意到,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于2024年05月20日0时17分,在武汉市汉南区马影河大道150号靠近恒泰尚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整装体验馆,武汉汉南“中国种谷”(配套住宅及商业)项目C地块,因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第七十七条第(二)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报还注意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南﹞城罚决字﹝2024﹞第00036号,处罚机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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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中国)

此外,本报还发现,由于未按《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蔡人社监询字(2024)第081号)的要求提供资料,在承建蔡甸“康豫朗城”项目中,将该项目木工工程分包给武汉万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该项目泥工工程分包给武汉市黄陂区联森土建工程队,现以上二家分包单位分别拖欠木工班组胡某然、瞿某友等17人工资908364元,拖欠泥工班组吴某国等35人工资2659624.75元;合计拖欠52人工资共3567988.75元。

依据《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武汉市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罚款0.9万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蔡人社监罚字﹝2024﹞第08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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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通过天眼查了解到,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7月24日,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55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177612774W,法定代表人为马秋平,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秦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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