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违建为由违法强拆是一个拆迁的大问题,尤其是在很多农村,违法强拆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很多朋友都会感到一筹莫展,难道说遇到了违建强拆我们只能默默忍受嘛?当然不是!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来跟大家聊一聊。

案情介绍

王某(化名)为江苏省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办了小型加工厂。2021 年原告收到落款为镇建设局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共同作出的《限期拆除告知书》。该《限期拆除告知书》认定王某所搭建筑为违章建筑,要求王某将建筑物内所放物品自行搬离并自行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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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后,王某的房屋未经合法程序即遭到非法强制拆除。面对着满地狼藉,王某找到了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袁冲律师,袁冲律师仔细的进行了分析后,为当事人进行了仔细的分析。

律师观点

1、被告是镇政府而非镇建设局,因为镇建设局系镇政府内设机构。

2、强拆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

3、强拆时存在损害物品的情形

4、该房屋内设小型加工厂系王某一家的唯一生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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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行为之前,应履行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程序,如当事人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被告送达《限期拆除告知书》后,在未履行催告、听取陈述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相应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原告的辅房,违反法定程序,应当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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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采纳了袁冲律师的意见,确认被告违法!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