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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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庭审中的陈述应当真实、准确,这是当事人和证人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如果当事人在庭审中多次作出不一致的陈述,甚至虚假陈述,导致对方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因虚假陈述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虚假陈述对案件审理的影响程度,以及对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来决定是否支持对方的赔偿请求。

最高院在《美国某公司、岳阳某生物科技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案》就支持了被侵权方增加律师费的主张。

最高院认为,

在庭审中多次作出不一致陈述,甚至虚假陈述,除了陈述内容不被法院采纳外,还有什么后果吗?最高法院认为因此加大了对方律师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故最高法院二审对被侵权方主张的律师费进行改判,从一审支持的95万元改为二审支持145万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虚假陈述不仅可能增加对方的律师费,还可能面临法律的严厉处罚。

诚信诉讼是最高法院所倡导的诉讼行为,不诚信诉讼除了陈述的内容不被法院采纳外,也有可能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比如在本案中,法院对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数额计算时就考虑了侵权方的不诚信诉讼的阻碍行为。

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如果当事人认为对方在庭审中存在虚假陈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请求法院依法处理。同时,当事人应当积极准备证据,确保自己的陈述真实可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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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索引】

《美国某公司、岳阳某生物科技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判决书》(2021)最高法知民终24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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