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宏特方科运输有限公司因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罚款0.1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6月12日09时51分,两名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九支队大兴执法队办事大厅对北京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车辆超限信息进行核查。经查2024年06月08日13时00分经安采路马朱路口东的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检测,京APL798车辆共6轴,其总重量为51.8屯,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里规定》第三条等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限重为49吨,超限重量2.8吨。

北京宏特方科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构成了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决定给予北京宏特方科运输有限公司罚款0.1万元,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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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