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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下午,在北京石景山区莲石东路与鲁谷东街交叉口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突发自燃,短短几分钟时间便烧得面目全非,所幸消防救援人员迅速扑灭了明火,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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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6月27日13时05分,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银河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石景山区莲石东路与鲁谷东街交叉口附近,一名男子在路上骑行时电动自行车突然自燃,他立即跳下车,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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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现场浓烟滚滚,电动自行车被大火吞噬已烧得面目全非,成为一堆废铁。消防救援人员立即使用水枪对着正在熊熊燃烧的车体进行灭火,1分钟左右,明火被成功扑灭。为防止复燃,消防救援人员将电池放入路边的垃圾桶中,并持续用水枪对电池进行冷却降温,确保无复燃危险。

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广大市民:

1

除第一次充电外,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小时。充电时,充电器要放置在容易散热的地方。长时间充电会导致电池发热,严重则导致漏液,加上电动车线路不好,安全隐患大。

2

行驶中,充电器不要随车携带。路面颠簸容易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容易引起自燃。同时,要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3

选择与电动车、充电器、电机型号、规格相配套的电瓶。电动车使用久了需要检修维护好去所购买车辆品牌的售后维修点维修。

通讯员: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雷新胜 彭双

编辑: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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