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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某公园发生持刀伤人案引发关注。胡友平女士路遇凶犯持刀伤人,随即上前勇敢制止其恶行,却不幸遭到杀害。事后,被救母子身份曝光,系日本籍。日驻华使馆为胡女士降半旗,当地拟追授其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评论区里却争论激烈,矛盾似乎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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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6月24日16时许,一对日本母子在高新区某公园游玩,不幸遭遇歹徒持刀伤害。胡友平女士发现险情后,立即上前拉住嫌疑人,随后站在其身后将其牢牢抱住,从而使得深陷危险之中的未成年日本籍少年得以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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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胡女士却被凶犯持刀反手刺伤。胡女士倒在地上,凶犯仍旧穷凶极恶地继续追刺。此时,周围的热心市民、途径司机和闻讯而来的巡警将其控制。如果不是胡女士当时及时出手,恐怕还有其他人会受到伤害。

胡女士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而受伤的两名日本籍母子,则没有生命危险,其中一人事发当天就已经出院了。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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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胡女士的英勇事迹,相关部门表示,正在按照相关程序提请当地政府追授市其“苏州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而日本驻华大使馆也对胡女士的离世表示哀悼和痛惜,同时还降下半旗以示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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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区为何争吵不休?

然而,评论区并不太平,而是两派声音争执不断,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人认为,真是个傻女人!干啥要去救日本人?估计她要是知道救的是日本人,她就不会这样做了。

也有人认为,从民族感情上,她不该追认见义勇为烈士,因为日本人到现在也没有为二战侵略行为道歉!追认她为烈士,那我们南京死难者怎么办?见义勇为的对象是日本人,这还能算见义勇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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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认为,尊重生命,即便救的是日本人,我们所恨的是日本军国主义,不是普通日本民众,中日一衣带水,两国人民是友好的。向英雄致敬!

更有网友称,这女的职业是日本学校校车的工作人员,毕竟日本人给她发工资,去救这小日本,也能理解。

刚哥以为,是谁发工资不重要,救人与否与本人的品质有关,而且做出这个决定就是一瞬间的事,由不得进行复杂的考虑和斗争。所以,胡女士的内在是善良和勇敢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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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和烈士有何不同?

见义勇为虽然充满了勇气和正义,但并不总是伴随着生命的危险。而烈士是指那些在国家、民族或者社会面临重大危机时,为了保卫家园、捍卫信仰、争取自由等崇高的目标,毫不犹豫地付出生命代价的人。

见义勇为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和推崇,它是社会道德和公民责任的重要体现。当我们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无论是老人跌倒、儿童走失,还是有人遭遇抢劫,我们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尽我们所能去帮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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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烈士的行为则更加崇高和伟大。他们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的精神是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是激励我们不断前进的重要力量。现代社会远离了战争和硝烟,但仍然需要像烈士一样勇敢和坚定的人。

他们可能是医护人员,在疫情期间不顾个人安危,奋战在抗疫一线;他们可能是消防员,在火灾现场冒着生命危险,挽救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他们也可能是普通的公务员。见义勇为不一定是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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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会被判死刑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嫌疑人在公共场所持刀伤人,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

除非嫌疑人经过鉴定,确认其为精神病患者,且在案发时处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否则其都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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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嫌犯周某是外地来苏州无业人员,他已经52岁了,按说不应该做出如此不计后果的事情啊。至于其因何行凶,到底是精神有问题还是另有隐情,仍有待当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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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友平的离世无疑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但她的英勇行为却永远铭刻在了人们的心中。英雄无国界,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勇敢和无私,让我们一起向胡友平致敬,愿她在天堂安息。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