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将原本用于购买猪仔的钱挥霍一空

为“完成”妻子交代的差事

竟“潜入”其他村民猪舍偷猪来养

还打算将其养肥后杀年猪

不料,最终栽了自己

就离谱......

目前,被盗的两头小猪已安全回“家”!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23日,阆中市公安局千佛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养殖的两头生猪不见了。

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到场进行勘查,通过查阅多方监控,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罗某,并于6月24日将其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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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4年6月23日,犯罪嫌疑人罗某驾驶摩托车窜至阆中市望垭镇一村民猪舍,趁无人之际,将两头生猪装入编织袋中挑走,后放置在摩托车上逃离现场,并带回家中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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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犯罪嫌疑人罗某的妻子给了他一笔钱用于购买猪仔,但罗某把钱用在了吃烟喝酒上,为向其妻子“交差”,于是动了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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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阆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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