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25348.5元,并取消其经营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22日,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等联合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108室东莞市东城陈俊便利店共查获等31个品种,共计350条卷烟。2024年3月29日在对东烟立[2024]第029号案件调查时,根据对陈俊潭与张光汉的询问调查,认定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查获23个品种,共计329条卷烟属张光汉所有。虽然张光汉持有有效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01124787),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构成了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违规行为。并因此被罚款25348.5元,占违法销售的卷烟总额56330元的45%,并对非法销售的卷烟329条予以公开销毁;同时取消张光汉经营的“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并吊销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19001124787。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57EF464W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光汉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烟处﹝2024﹞第103号违法行为类型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法事实2024年1月22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等联合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108室东莞市东城陈俊便利店共查获等31个品种,共计350条卷烟。2024年3月29日在对东烟立[2024]第029号案件调查时,根据对陈俊潭与张光汉的询问调查,认定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查获23个品种,共计329条卷烟属张光汉所有,当事人张光汉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19001124787),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处罚类别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处罚内容一、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违法销售的卷烟总额56330.00元45%的罚款25348.5元,并对非法销售的卷烟329条予以公开销毁;二、取消张光汉经营的“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罚款金额(万元)2.53485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19001124787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9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