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网友咨询:

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能否分得遗产?

李俊律师解答:

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并不是尽到了更多扶养义务,如果其他继承人也尽了扶养义务,就不能要求多分遗产。其他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人自身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等,根本不具备扶养被继承人的能力和条件,则不属于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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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律师补充: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李俊律师

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自2008年开始执业以来,代理民商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