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食海产品属于高风险,食用不当容易引起胃肠不适等症状。近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预防生食海产品引起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如何制售生食海产品:

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海产品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并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用具。未取得许可而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

餐饮服务单位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新鲜食材,尽量到可信度高、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确保食材的安全性。

厨师应在符合食品加工制作要求的操作环境下制作生食海产品,避免食物被细菌、病毒感染及寄生虫感染。

如何安全地食用生食海产品:

消费者应选择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并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用具的餐饮服务单位。

食用前要注意海鲜新鲜程度,食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味、变质的情况要马上停止食用,每次食用生食海产品建议少量、适度。

淡水产品比海水产品的寄生虫、病菌感染风险更大。如果想要生食,尽量选择深海鱼、贝类。

哪些人群不宜食用生食海产品:

过敏体质者、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孕妇和哺乳期女士、肠胃功能较差者和甲亢患者均不宜食用生食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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