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信环文[2015]338号)、《信阳市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固始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第二季度从河南生态环境执法系统中随机抽取一般排污单位45家、重点排污单位4家开展现场检查。双随机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存在环境管理问题企业。(张中文 金宏辉 丁大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