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新闻网

6月27日上午,咸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匡某某、龚某某、张某某等23人涉嫌开设赌场等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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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至2023年6月,被告人匡某、龚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在“开心棋牌”等网络棋牌APP担任代理或者创建亲友圈担任“圈主”,发展代理或者招揽赌博人员在棋牌APP内进行“斗牛”“打麻将”等赌博。根据网络棋牌APP设置,“圈主”匡某、龚某某等人向平台购买参赌人员(俗称“玩家”)进入牌局所需的房卡“钻石”。玩家在参与棋牌APP内虚拟牌局前,需要向“圈主”或者代理充值人民币获得积分,棋牌APP根据参赌人员的输赢情况自动增加、扣减账户内的积分,1积分对应人民币1元。该棋牌APP根据参赌人员参与的赌博方式每局抽取每名参赌人员1分以上的积分作为“圈主”匡某、龚某某等人的获利,“圈主”匡某等人根据与下线代理设置的积分返点比例向对应玩家的代理返积分,代理与下级代理亦按之间设置的积分返点比例返积分。匡某等23名被告人收取赌资三千余万元,获利五百余万元,发展成员一万余户。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择期宣判。

重要提醒

参与网络赌博、开设赌博网站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请自觉抵制。网络赌博网站背后极容易进行黑箱操作,都是骗局,不要幻想通过赌博发财。发现赌博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咸宁新闻网微信公众号转自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广东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