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成功调解一起外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这是西双版纳州首例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6月5日,西双版纳州知识产权局主持调解请求人勐海某茶业有限公司与被请求人勐海某某茶业有限公司外观专利(ZL202230873791.4)侵权纠纷。经调解,在各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6月6日,协议书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有效。该案是西双版纳州知识产权局首例经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矛盾纠纷发现、吸附、化解在基层,促进了行政与司法有效衔接,并为今后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引。

据了解,近年来,该局不断增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直通机制,通过与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司法审判和行政调处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办法》,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服务,共同梳理司法确认流程,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当日立、当日结、“最多跑一次”,有力推动高效服务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该局还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不断畅通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渠道,常态化征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需求建议,积极吸纳并完善充实到工作中。同时,通过组织行政和法院工作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实务培训,有力促进全州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通过定期开展联席会议,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更好凝聚知识产权大保护合力。

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通过司法确认赋予行政调解协议强制力,充分发挥行政保护高效便捷的优势,同时也能确保司法发挥主导性作用。下一步,西双版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有效落实为切入点,进一步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有效模式,积极构建西双版纳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

本报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纳翠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