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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大关公安交警

原标题:【典型交通违法】网友举报“货车违法载人”,交警依法“拿你没商量”!

典型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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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5日*时*分许,大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网友举报,一辆号牌为云CNC**7普通小货车在S304镇桧线(原213线)路上行驶,车厢里拉着2个人,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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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立即指令岔河中队开展布控查缉,并联系高桥、木杆派出所交警中队沿途协助布控查缉。由于举报时间间隔接警时间相差数小时左右,布控查缉失败。民警立即采用第二方案进行查处,经走访和车辆信息核实,民警很快联系上了车主夏*华,通过沟通,车主夏*华最终承认他就是驾驶人,当时的确是自己驾驶云CNC**7普通小货车,车厢里违法载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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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驾驶人夏*华已于6月28日到大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岔河中队接受处理,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200元的罚款。

希望广大网民在生活中遇到交通违法时,积极举报,举报交通违法时尽量做到有图有真相(图片、视频)清晰,真实。根据举报违法行为的类型,大关交警将参照举报奖励办法,给与举报者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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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途经:大关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

举报电话:交警大队5621361。

大关交警提示:严禁三轮车、货车车厢内违法载人,一旦发生翻坠、碰撞事故,必将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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