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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东方IC

经营者不得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今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细化和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老年人是消费的重要群体,也是维权的弱势群体。一份最新的调研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中老年消费市场规模超14万亿元。不少老年人更愿意为情绪价值买单,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就图心情好”,因而也往往陷入一些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近年来,老人因充值而被骗的事情屡屡发生,像一位家住浦东的阿姨在按摩店里连续充值20多万元,结果使用的天价按摩精油只有润滑作用。

此次实施的新规中,“诱导”和“明显不符合”是两个最为显著的关键词。“诱导”不是推销,其主观上带有欺骗的性质。就像这家按摩店的员工,明知按摩精油并没有保健和理疗功能,却依然向客户吹嘘。这家按摩店充值1200元可以获得24次足疗或者按摩,单次价格折算下来才50元,而老人充值20多万元,可以做4000多次,明显不符合老人的实际需求。

新规的实施,细化和补充了经营者义务。新规的执行,也需要给予老年人更多维权便利。对于老年人来说,维权最难的就是取证。不久前,一位独居老人因轻信小广告,让不法分子上门清洗空调,结果在花言巧语下加了制冷剂,花费近4000元,比买一台新空调还贵。对于这样的独居老人来说,要让其维权并拿回多收钱款是困难的。对此,有关部门应该让商家主动退款,然后再调查其中可能存在的欺诈问题。

畅通老年消费者维权渠道,给老年人维权更多方便。有关部门要用好新规,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维权服务。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