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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家住长海路街道某小区的张先生,发现自己停在车位上的车辆怎么也启动不了。下车查看时,张先生听到车头传来猫叫,便打开引擎盖,发现一只小猫卡在了缝隙处,还导致一处零件损坏。无奈之下,张先生将车送到4S店修理清洗,共计花费480元。

对于流浪猫钻进车头这样的“意外”,张先生投保的车损险无法赔付。然而张先生认为,发生这样的事,不该由自己承担损失,毕竟前一天下班回家停车时,车辆还完好无损。为此,张先生找到小区物业公司,但对方拒绝赔偿其损失。最后,张先生选择了报警求助。

属地长海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求助后,立即联系长海路街道调解委员会,开启“三所联动”模式,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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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与张先生所在小区物业经理进行沟通,物业经理表示,对于活动范围较大且灵活隐蔽的流浪猫来说,他们并没有强制处理的职权。经查询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调解员确认物业公司已尽到相应职责且无过失,没有赔偿责任。

在律师的建议下,调解员决定查一查小猫是如何进到张先生车辆的引擎盖下。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下午,居民李某将猫粮撒在了张先生的车边,流浪猫吃完猫粮后,就钻入车底。随后李某离开。

看完监控视频,调解员和民警联系到了李某。李某认可自己喂养流浪猫的事实。调解员解释,李某对流浪猫的长期固定投喂,会使流浪猫盘踞在小区,对小区环境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不安定因素;李某虽然不是流浪猫的饲养人,但在长期、固定的投喂过程中,李某与流浪猫形成了事实饲养关系,因此李某对流浪猫具有管理职责,故而对流浪猫造成的他人损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张先生的车按照规定停在小区停车位处,流浪猫钻入车内发生车损,妨碍到张先生的正常生活。因此,李某要对这个后果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听完调解员细致入微的分析后,李某同意签订调解协议书,赔偿张先生480元车辆维修清洗费用。

调解员提醒:建议爱猫人士对小区流浪猫给予适度的供给,不要过度长期定点投喂,以免流浪猫滞留给社区管理和居民生活带来不便。如果想领养或者安置小动物,可以先去动物保护机构或收容所了解相关情况和程序,确保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使小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爱护和照顾。

文字/图片:陈涛

编辑:吴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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