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贵州频道

近日,仁怀市人民法院走进仁怀市第十二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诈骗罪、公开宣判被告人马某、喻某等案件,让学校师生“零距离”参加庭审,“沉浸式”体验庭审,用发生在身边真实的案例为在校学生现场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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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现场。

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开始了。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用自己的手机号帮助实施诈骗犯罪的上家拨打诈骗电话。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辩论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经评议后对上述案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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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现场。

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人民币五千元;已扣押的张陈利的犯罪所得人民币七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次巡回法庭对被告人张某的现场审判,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学生们认真聆听观看,直观的了解庭审过程,感受法律的威严,明白了实施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的道理。“通过这次不可多得的机会,让我看到了法律的威严,同时也让我明白,法律是不容我们挑衅的,我们必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仁怀市第十二中学七年级学生彭书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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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法院在学校进行案件审理。

庭审结束后,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结合当地案情和近年来所承办的真实案例,为同学们进行了《青春自护•健康成长》法治讲座。用发生在身边鲜活、真实的典型事例,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法规,以及在生活中遇到问题如何做到自我保护等,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懂得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庭审是最好的警示教育课,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今天的庭审教育效果非常好,让我们全校学生既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也品尝了一场法治大餐,为学生们系好‘法治扣子’起到了非常好的帮助作用。”仁怀市第十二中学副校长杨阳说。

此次巡回审判进校园,将审判实践与法治宣传紧密结合,不仅让师生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正义和威严,也丰富了普法宣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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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市人民法院庭审进校园。

据悉,下一步,仁怀市人民法院将深化与学校的合作联动,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公众开放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用法治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文/图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