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济宁宁欣物流有限公司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7000)。

据公告内容,济宁宁欣物流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城西街道西城路何泮山二区附近实施了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济宁宁欣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构成了没有经过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规行为。因此,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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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