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

该院宣判一起组织考试作弊罪案件

共8人获刑

据了解,2017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满与韩某松等人组成犯罪团伙,通过考生佩戴作弊工具进入考场,将考题传输给“枪手”作答后,再将答案传输给考生的方式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组织考生考试作弊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依法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黄某满、黄某谋、黄某炜等八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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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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