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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晋城建设路! 一商铺燃气报警响了!

“喂!是网格员吗?

我旁边的店燃气报警响了!

6月19日凌晨

建设路社区一家沿街商铺

燃气报警装置突然开始报警

最先发现的是

社区群防群治微网格内的商户

他立刻向网格员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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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商铺相邻主街,周边商户多,人员流动大,一旦燃气泄漏遇到明火,后果将不堪设想,这让周边商铺和居民一下子紧张了起来。网格员田晋兰接到求助后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社区党委。社区当机立断,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民警、消防员、巡逻队等共同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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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巡逻队员迅速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消防队员查看安全指数,检查燃气设备连接,最终确定此次报警的根源是燃气管道法兰松动漏气所致,所幸泄漏的燃气浓度在可控范围内,消防队员及时进行了处置,杜绝了事故发生。

此次燃气泄漏安“燃”无恙

得益于建设路社区

探索建立的商户联防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借助平安社区创建及警网融合实践契机,社区按照“区域整合、就近就快、多点呼应”的原则,以街、巷为单位将商铺划为一组,建立了26个微网格50个群防群治联络点,凝聚商户力量,实现信息互通、响应迅速、无缝衔接、联动处置,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全力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近期,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商场、饭店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局部装修改造、改变使用性质等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在开业前应当向所在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申请行政许可,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营业。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处罚。

燃气在家庭、餐馆等场所广泛使用

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伴随着安全隐患

一旦操作不当发生泄漏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如何使用燃气才能防患于未“燃”

这些知识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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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城区